1.评酒时间
据研究,星期二评酒效果;一天之内,又以11:00—12:30及13:30一14:30时人的感觉器官为敏锐。我国有酒类专家们认为,若在上午评洒,春夏以9:00—11:00、秋季以9:00一12:00、冬季以9;00一12:00为宜。若下午仍需评酒,应安排在15;00—17:00。
2.酒的温度
评酒时的酒温应是该洒可口的温度;应在酒温相对恒定的状态下进行评洒;应选定不易使人感官疲劳的酒温。通常,人舌的灵敏温度为15—30℃,而味觉为灵敏的温度为21—30℃。低温能使舌麻痹;高温给舌以痛感。谙味的强弱程度与温度变化的关系,是不尽相同的。一般甜味成分的甜度,自低温至37℃逐渐增强,高于37℃,则逐渐减弱,但甘氨酸在温度变化时仍保持较为恒定的甜度;酸味成分在10一40℃的范围内,所表示的酸味程度基本不变;苦味及咸味成分,随温度升高而味感减弱。在室温保持15一18℃的前提下,评洒酒温应因酒而异:香摈酒为9—10℃;干白葡萄酒为10—11℃;桃红葡萄洒为12—14℃;干红葡萄酒为16—18℃;浓甜葡萄洒为18℃左右。上述是开始放于评酒员桌上的酒的温度要求。通常,温度过高会增加异香或异味;温度偏低则效果相反,当酒温降至9℃以下时,则就不宜品评了。